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權益部]學生住宿戶籍謄本事件相關處理

致各政大的住宿學生:
  有關近日住宿組寄至各住宿生之信中,要求學生住宿需檢附「含父母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事,經學生會權益部向住宿組反應後,更新的相關處理辦法會在近日由住宿組寄出正式信件告知,權益部處理情形如下(不想看過程請直接看最後一段):

  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六條:「戶籍認定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止設籍於非第一項第一款限制區滿兩年以上,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其中住宿之資格,僅規定戶籍認定以戶籍謄本為憑,同時設籍於非限制區需滿兩年以上,並無採「含父母之全戶戶籍謄本」之相關規定,且在申請宿舍之告知事項中亦無明確說明採「含父母之全戶戶籍謄本」。僅言明第六條中需設籍滿兩年之規定。

  但戶籍之確認,始需戶籍謄本為證,又學校在學生申請宿舍時,本告知上法之第六條。故住宿認定之辦法,改採戶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僅需備查住宿生之「戶籍謄本」即可;惟戶籍於非限制區不滿兩年者,仍需採驗「含父母之戶籍謄本」。其餘細節,以住宿組之信函為之。
總而言之,戶籍在非限制區滿兩年,繳交「戶籍謄本」即可;未滿兩年,還是需要「父母之戶籍謄本」。



 國立政治大學第十一屆學生會學生權益部部長

                     林威呈

                       2010/08/0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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