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學生證悠遊卡合併案通過

學生證結合悠遊卡一案,於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於行政會議表決通過,預計於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



政大過去是全國率先使用智慧學生證的學校,而近日因悠遊卡於台北市捷運、公車、

商店等使用消費,已成大台北地區交通運輸的重要票證。日前學生議會於九十八年度上學

期做了一份大型問卷(3015人次) 有78% 的學生想要使用「學生證結合悠遊卡」的學生

證,以避免「卡片衝突」、「遺失無法掛失」等現像發生。本案經學生議會議員鄭雋聿向

校方溝通、反應,並經註冊組長王揚忠、秘書處第三組長王怡琦討論後,送交行政會議表

決通過此案。



未來新生入學可直接拿到新式的「具悠遊卡功能」之學生證,舊生補發一律使用新式

卡片(155元),舊生也可依自由意願付費是否願意更換卡片。至於簽約、版面設計將於

近期開始進行。



此案是秘書處、註冊組、學生議會三方努力之下,且有行政會議代表們支持、校方編

列預算等,新式學生證才得以實施。是代表學校對學生意見之重視,且學生自治精神之落

實。僅代表學生會學生議會,向全體學生致意。



現任校代

理學院學生議員 鄭雋聿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校長暨六長座談會擺攤宣傳

下雨真的辛苦了我們的夥伴:(

很歡迎關心公共事務的各位去填寫問卷!

大家也可以填寫網路問卷,(網路問卷 http://ppt.cc/FQY1

六長座談會當天會開放現場的問答喔!

簡單介紹一下這次不同於以往的校長暨六長座談會:

1.會先將各位這陣子發問的問題整理完畢,交給相關的人事做書面回覆(如校長、學務長)

2. 12/9當天會參加的「校長暨六長」有:校長、學務長、教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國合
長、主任秘書

3.12/9的時間是12:00~14:00,地點尚未確定,確定後會有宣傳,盡量讓同學們都知道訊息

4.當天現場一開始,就可以領取校長&六長的書面回覆(針對這陣子提出的問題作的回應),
同學們可以發問新的問題,或是針對他們回覆有所疑問、不滿...之處再進行更深層的發問


5.活動結束後,開放政大同學索取六長的書面回覆、以及發放當天的逐字稿及重點摘要,
讓關心但是當天實在沒有辦法出席的同學了解狀況!

[學生會為何要這麼做?]

我們的想法是,用這樣兩階段的方式可以針對同學有問題、意見的部分有更深層的了解。

用書面回覆、現場問答,可以讓校方先知道學生的觀點以及意見、疑問,如果他們用心的
話也可以準備一些資料,方便當天的現場問答回應。

而學生也可以先知道校方針對這些議題的意見以後,針對其中的重點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們認為,用這樣的方式可以讓校方、學生在短短的兩小時中,更充分的表達意見。

我們希望用這樣的方式,可以在短時間內創造較高的效益!


有任何問題,歡迎給我們意見喔!

我們希望用這樣的方式,可以在短時間內創造較高的效益!


有任何問題,歡迎給我們意見喔!


歡迎各位至攤位填問卷,或是直接由網路上填寫問卷:)

學生會 秘書部部長 徐巧芯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政大學生會、政治系連署訴求說明(郭老師不續聘案)

很抱歉未能及時更新此份聲明稿
承蒙學生提醒 特此補上
在此向大家致歉
                                       學生會秘書部


 透過郭老師不續聘案之事件,我們可以得到幾點反思。現今大學法第21條規範:「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之重要參考。」基此各大學莫不制定相關的評鑑標準,期許教授能夠在研究、教學與服務等領域為高教貢獻。但是政大現行的教師評鑑制度,研究與教學評鑑門檻卻高低不一。依「本校教師基本績效評量辦法施行細則」,現行研究與教學評鑑門檻如下:




  •  第三條 本校教師研究項目評量之參考標準為受評期間至少應有下列研究成果共五件:
一、主持或共同主持研究計畫;
二、發表於經專業審查認定符合專業標準之學術論著(含專利及創作)。前項研究成果應含一件經專業審查通過之學術論著。
前二項評量標準之認定原則由各學院訂定,送校教評會備查。
未達參考標準相關資料由研發處提供

  •  第四條 本校教師應遵守教師倫理,且教學項目評量符合下列標準:
一、教學大綱應上網。
二、每學期應依規定準時繳交學生成績。
三、每學年授課時數符合相關規定,請假應補課。
四、受評期間所擔任課程需符合教學評量之最低標準,其標準由各院訂定,送校教評會備查。
未達參考標準相關資料由教務處提供。






       對照之下,研究評鑑對於研究成果件數以及認定上都有一定標準,然在教學評鑑上卻只要教授不犯行政上的差錯、教學評量分數不低於70分即能輕鬆過關。如此教學品質應如何把關?再者如同郭老師這樣未能通過研究評鑑者即獲得校方斷然不續聘的決定;但承如校長所言:「從過去到現在,政大的確沒有任何老師因為研究成績好但教學不力被解聘。」即便一個老師未能通過教學評鑑最低標準,校方只以會給予關切一句話輕鬆帶過。校方逼教授們上梁山致力研究,至於教不好只要再輔導就好。如此迥異的兩套標準公理何在?

       有人質疑教學評鑑難以客觀公平衡量,但回歸學生為教育受體的核心概念,我們是教育第一線的接受者,如果學生沒有辦法對教師教學品質實質把關、無法為自身受教權發聲,我們如何留住更多教學優良、使學生獲益良多的教師? 


       基於上述考量,以下是我們的兩點訴求與基本的辦法:



 一、教師教學評鑑鑑別度問題 



1、學生會設檢舉制度供學生檢舉教學不良教師,並由校內組成查評委員對多次遭學生檢舉之教師進行查證。    


       此舉期望能夠在教學評量表之外,給予學生更直接表達授課意見的管道。同時對象不再如過去意見調查表:校方、學生上對下的威權關係,而是學生與學生間平行的表達管道。當某位老師多次遭學生檢舉授課品質不佳時,由校方、學生與教師組成的查評委員會對老師表達關切,依其課程進行稽查,並給予教學實質的建議和改善時程。


2、學生意見調查表應重新擬定,增加其信效度,更具體的體現教師教學水平。


       現今教學意見調查表調查項目過於龐雜:包括學生自身學習狀況、教學環境、教學意見等三大部分,且題目流於冗長制式。同時教學品質只佔整份調查表的一小部分(社科院為例:13題)。除上述之外,問題亦多不具體,例如:第三題「本科目所選用教材相當具有學習價值」、第四題「本科目所選用的教材份量適中」等,此涉及主觀性的問題因學生理解程度不同而有差異。尚且問卷多為正向的主觀性言詞,常人多選擇普通以上的選項,可以考慮反向或中立問法。另關乎教授授課品質的題目更只有5項,大方向的問法無法深入篩選學生授課感受、教師應加強及調整之處。


3、連續兩年在系上教師教學評量上排行後80%者,應由校方安排教師教學輔導課程,期能提升其教學品質。   


       針對各系教學評量連年排名後80%的教師,校方應給予教學輔導課程。針對教學品質不佳的教師,校方只說會給予關切輔導,但是實質的作為為何卻不得而知。制定後80%門檻的意義在於給於排名落後的老師能自我警惕與激勵的作用。若連續兩年排名後80%,表示其教學品質在教師間確實值得關注,校方應積極為其安排相關進修課程,期許教師能精進其教學品質。此舉與校方要求教師不斷研究自身精進不相違背。更與教師法所提教師應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之立意相通。


二、教研單一領域特別傑出表現者之特別辦法 


1、系內教學與研究基本要求採全系總額分配制,讓各系得以該系自身情況及教師特長進行調整分配。



       現行研究、教學比重教師拿捏不明和負擔過大的原因在於:各系教師除需分擔各系總額的教學時數外,尚且仍從事個人的學術研究。造成每位教授一學期得消化多門課以上,同時還得寫論文和專書。這種兩頭燒的情況,難保教授不會顧此失彼。大學作為一整體若欲頂尖固應研教並重,然期待一大學整體的研究與教學品質能發揮最大效益,除了必須保留教研皆優的教授,對於在研究或教學單一領域特別傑出教授,應也能給予其發揮空間。       而要求讓各系能依其自身情況進行教研的總額分配安排,即是針對該系每個教授的個別差異與整體發展的雙重考量,給予教授們更適性的發展以達效益最大化的第一步。如此一來教授得以更加致身於自身擅長與偏好領域,各盡其職而為高教盡其之力。



2、取得一定數量教學績優教師者(如五年內取得三次教學績優獎項者),得在該五年一次評鑑中僅以教學評鑑作為其教師評鑑辦法。



       承續上述,此舉的目的於為在教學領域表現特別傑出的教授制定特別辦法,使其在該五年一次的評鑑中得僅以教學評鑑此部分作為教師評鑑辦法。其效用在於在於為大學教育留住更多教學傑出人才,不因其在某方面的缺乏而抹煞其對高教的貢獻。除此之外,更可建立教學特優的模範和標竿以鼓勵其他教授效彷,增加教授教學品質並使學生能實質而直接的從中獲益。



3、取得國際或國內頂尖研究計劃或成果者,得在該五年一次評鑑中僅以研究評鑑作為其教師評鑑辦法。(如取得國際的研究計劃、或在該領域裡頂尖學術期刊論文有一定件數文章發表,相關細目辦法由各系依其領域與情況自訂之。)



       相對而言,在研究領域特別卓越的教授也能以其特長為高教進行貢獻,更應同樣可在該五年一次的教師評鑑中僅以研究評鑑作為其教師評鑑的辦法。讓研究型的教授亦能得到評鑑制度的保障,而專心從事研究促進我國學術知識之發展。至於國際或國內頂尖研究計畫或成果的判定,因不同領域有不同標準,故應交由各系依其不同的領域和情況自訂之。 


       看完了以上我們的基本訴求,若有任何批評指教,歡迎大家一起討論探究。若認同我們的想法,請給予我們更多的鼓勵,加入連署的行列。使校方知道有許多的學生關注此一問題,讓學生的意見和聲音不要再被校方忽視,一起為自身也為後來的學弟妹們爭取切身相關的受教權益!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大一未繳會費一事

大家好!我是學生會長 歷史三 林家興

關於大一同學沒有繳到學生會費一事

最近會費結果陸續出來,
今年共收取了1631位同學,一共 489,300元(每人一學年是300元)

有繳會費的同學今年可以享受的到福利:

除了酷遊P卡一張(詳見會長週記四、五篇)之外,
還有即將來臨的五校演唱會票價折扣、
與台大合辦舞會的票價折扣等等。


但我們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大一的同學完全沒有繳到學生會費


經過我們與負責夾單的廠商聯繫,調出當時的進貨及工作時程記錄,
並找此業務的負責人出來談之後發現:

暑假時學生會跟印刷廠講好印一萬份會費繳費單。
結果夾單廠商只夾了7362份,
而所有的大一新生都沒夾到單,也就都沒有繳到會費。

本周得知學校今年學費繳費單分兩批寄。大一是第二批
夾單廠商說詞:

第一批(大二到不知道大幾)的7362份全部都夾了
於是剩下的兩千多份會費單他們就寄回一銀了

因為一銀負責此業務的小姐和夾單廠說「不用夾」!
最令無人無言的是現在該業務小姐人已經離職了

現在學生會除了對外要請學校協助一同展開追究之外
對內也要立刻進行補救措施,除了全校信之外,在板上與學生會的
部落格以及FACEBOOK也會發佈補繳會費相關訊息。

未繳會費的話是不能夠享有酷遊P卡的福利以及其他活動
(五校聯合演唱會票折價200元以及與台大合辦聖誕舞會的較低票價)
的優惠的!

為免損及同學們的權益,請有意繳交學生會費的同學盡快繳交會費!
本會費是不強制,可自由繳交,端看各位是否願意支持該屆學生會。
學生會帳戶:700(局號) 00027170566545(帳號)
匯款後請寄信到學生會信箱及每天中午到"學生會會辦"確認
                                       └→(在四維堂洗手間對面囧)


也請各位踴躍繳交學生會費,讓學生會有更充沛的資金能為各位同學舉辦活動
和爭取福利:) 像今年要辦的政大節請到多位知名校友,
有女神級的校友(≧<>≦)開出令我們\⊙▽⊙/的數字....
但為了政大的學生我們還是努力的喬當中,

如果大家願意認同我們的話,也希望大家能以行動來支持學生會:)


                               第十一屆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會長 林家興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樂活館新制

 時間  2010/10/03 Sun 06:43:32

樂活館使用規則:
http://nccu.edu.tw/97206036/rules.doc
(樂活卡請於星期一上班時間向益男老師領取)

值班注意事項與罰則:
http://nccu.edu.tw/97206036/onduty.doc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會長週記] 第四篇&郭老師不續聘一案

時間  Sat Oct  2 01:34:41 2010

大家晚安,我是學生會會長歷史三 林家興會長週記又再一次的來了,經歷了開學的一團混亂與加簽RPG,不管是各位的課業或是學生會的運作都在逐漸的上軌道中!然而,越來越多的問題也正在浮現,急須我們思考與面對。

本次週記的目錄如下:
1.交接典禮
2.樂活館值班之我見
3.新的樂活館排班制度&g社團值班注意事項
4.酷遊P卡&手冊發放(有繳會費的看過來!)
5.郭老師不續聘案件(對此文有興趣者請直接跳到最後)